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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我校2024届、2025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根据教育部“宏志助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工作要求,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开展我校2024年第一期“宏志助航·兴疆有我”就业能力培训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主要面向2024届毕业生和部分2025届毕业生(学院推荐报名2024届毕业生人数不能少于2025届毕业生人数),根据学生自愿原则,优先考虑国家助学贷款、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优抚家庭、孤儿、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地区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可根据实际适当吸纳部分其他就业困难和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已参加过往期“宏志助航”培训计划的学生不在此次培训范围之内。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第一期于3月-6月开展集中线下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期计划培训人数为800人。
培训内容:个人优势识别与挖掘、外部职业信息探索、意向岗位确定与就业规划、简历制作、面试基础、模拟面试、就业行动力提升与心理调适等。
培训成果:全程参与培训并完成考核的学生可获得《“宏志助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工作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附件1),积极组织2024届、2025届毕业生参与报名,报名人数不能低于各学院分配名额,如报名人数远超出分配名额,请及时联系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协调。各学院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各学院培训班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3月8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xjdxjyb@xju.edu.cn,纸质版于3月8日18:00前分校区报至指定地点,红湖校区、友好校区各学院统一提交红湖校区16号宿舍楼(原19号学生宿舍楼)145办公室,联系人:池杰,电话:13639976916;博达校区各学院统一交至博达校区10号宿舍楼(原5号学生公寓楼)B102办公室,联系人:杨亮星,电话:13379781522。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低收入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二)参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生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培训纪律,按培训要求完成培训规定内容。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
1.新疆大学2024年第一期“宏志助航·兴疆有我”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班各学院培训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2024年第一期“宏志助航·兴疆有我”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班报名表
3.新疆大学2024年第一期“宏志助航·兴疆有我“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班各学院报名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5日
附件列表:
附件3:新疆大学2024年第一期“宏志助航计划“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班各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