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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聚焦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实施“知心工程”辅导员培育计划,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按照《新疆大学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大党字〔2020〕57号)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2月23日
二、培训地点
红湖校区九号教学楼2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全体干部,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培训日程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 |
10:30~11:30 |
新学期学生工作动员讲话 |
大学党委副书记 孟凡丽 |
11:30~11:40 |
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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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3:00 |
专题讲座:思维革新、话语更新、方法创新——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探讨 |
哈尔滨师范大学 刘国权 |
13:00~13:25 |
学生工作经验交流 |
中国语言学院党委副书记范镇 |
13:25~13:50 |
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 |
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辅导员王惟民 |
13:50~15:30 |
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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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00 |
业务培训:新修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
思想政治教育科 |
16:00~17:00 |
业务培训: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及危机干预 |
心理健康教育与 咨询中心 |
17:00~17:10 |
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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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8:00 |
结合大学党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解读2024年学生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新学期学生工作 |
党委学生工作部 李厚建 |
18:00~18:30 |
安排部署新学期团委工作 |
团委书记 李冰雪 |
18:30~18:40 |
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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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19:30 |
分组讨论 |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员全程参加培训。所有参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原则上全体辅导员均需参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于2月22日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备案。
(二)分组讨论环节,参训人员须围绕大学党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此次培训内容及个人心得积极分享交流。小组设组长1名、召集人1名、记录员1名,组长负责分组讨论环节的组织协调;召集人负责小组成员的考勤与纪律维持;记录员负责记录小组成员讨论交流内容,培训结束后整理讨论记录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三)参加培训人员需端正学习态度,做好笔记,认真学习,加强交流,确保学有所获。培训结束后,将结合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进行评定考核,成绩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分组讨论环节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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